9月14日,湖北省召开贯彻实施《湖北省排污收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电视电话会,会议要求,今年10月1日起,排污费由地税部门代收。市领导王代全出席襄樊分会场会议。
近日出台的《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:全省排污费由过去的“环保开票丶银行代收丶财政统管”征收改为“环保开票丶税务代收丶银行入库丶财政统管”。